2015年11月15日 星期日

臣服當下事件的實質乃對本體的服從

臣服當下事件的實質乃對本體的服從
當下發生的事件,無論好壞與否都是目前無可 否認的正在發生著的事情,而對於
正已發生著的事情,我們只能承認它並接受它的事實存在。
通常,我們對待自己喜歡的事情會感到愉悅,而對自己不喜歡或不符合自己要求的
則感到不滿或憤怒。
可是,不管我們喜歡或不喜歡亦好,這都是已發生在眼前的事實,無可回避之。
♥喜悅故然可喜,憤怒卻是摒蔽和扭曲了自己原來清明的意識,這則是不正確的
意識所在。
♥因為我們的情緒都是在思維地操控下思維模式的觀念產物—幻覺,而非自己的
本體意識。
♥如果我們承認並接受了當下事件,這就是對當下事件的臣服,而其背後的真相
就是對自己本體意識的服從。
♥因為本體意識不會受這些幻覺所扭曲和左右,本體意識清楚地覺知到所有不愉快
的事情都是錯亂意識在出錯所製造出來的現象,而本體是不可能會犯錯的—本體
永遠保持在清明的意識狀態當中。
♥本體與當下總是聯結在一起。
♥本體覺知到當下發生的事件,並承認該事件的存在,只是作為旁觀者不做任何
評判的靜靜觀察著.
♥因而,本體便不會為事件所左右和支配著自己的情緒,從而令自己喪失了自我
把控能力,淪為事件醞釀下情緒所操控的俘虜。
♥承認當下事件存在本身就是服從本體的意志覺知,避免變成了事件情緒的支配
物件。
♥因為我們只是僅僅承認事件的存在而已,並不作有任何觀點和情緒的評判和反應,
因而,我們就能避免成為事件情緒的操控和支配對象。
♥我們只是靜靜的觀察它,只是在需要自己反應的時候僅從當下作出必要而應當的
反應而已。
♥因為事件的發生是事實的存在,你無法否定和回避它,只能坦然地面對它。
♥可是,如若只是從情緒層面來反應它,這時,我們必定是喪失理智和失控的,而
在此狀態下所作出的種種反應行為都是無理性的錯誤行為。
♥這是我們必須警惕的也是需要避免出現的現象。
♥作為一個事件的旁觀者,他就只是靜靜地觀察著,無須做任何評判,無評判也就
意味著自己不會有足以影響自己意識迷亂的情緒泛起和反應。
♥這即是說,我們做事情,特別是一些重大事件,不要站在自己情緒層面來作反應,
而是僅僅站於當下來如是的作應當行為——承認事件存在,以自己的良知與理性
對應之。
我們都知道,感情用事、以情緒來行為往往只會做出不恰當的錯誤行為,釀成了令
自己後悔的結果。對人對己皆無好處,唯空留悔恨。
♥俗話說,世上從來沒有後悔藥吃。
♥因此,若要擺脫情緒的影響與支配,就必須服從本體意識的覺知反應——對事件
不作任何評判及情緒反應,以自己的清明意志行為。
♥埃克哈特.托利說:“內心的抗拒會將你與其他人、與你自己、與你周圍的世界分開
。它加強了小我所賴以生存的孤立感。
♥你孤立的感覺越強烈,你就會越多地受限於顯化狀態,受限於由孤立形式組成的
世界。
♥你困在形式的世界裏越深,你的形式身份就越堅固,越難以逾越。
♥大門緊閉了,你切斷了與內在維度——深層維度的聯繫。
♥而在臣服的狀態中,你的形式身份軟化了,同時變得比較透明,這樣未顯化狀態
就會透過你的身體展現。”
對事件的臣服實際上就在於放棄思維模式的執著以及該模式運作下所產生的小我
執著。
而小我的消除也是一種勾通本體的狀態—在承認事件並只作為事件的旁觀者的臨在
時靠近本體。
♥而對事件愈執著就愈會泛起更多的情緒,最後成了情緒的鬼儡,本體被完全摒蔽
和掩埋強烈、厚重的層層情緒之下。
♥臣服也意味著對執著的放下,不執著,人的痛苦自消,同時這也反映人進入一個
寧靜的狀態,也是靠近本體的一個狀態。
埃克哈特.托 利說:
“如果真的沒有任何事情能改變你的‘此地’和‘此時’,並且你不能使自己從這種狀態中
解脫出來,那麼請放下內心所有的抗拒而完全地接受你的‘此地’ 和‘此時’吧。這叫作
臣服。”
因為不管你對事件承認或不承認,接收或不接收(抗拒),它都是一種事實發生和
存在著;
♥因此,對於此種既定的事實,這時,我們最好的態度就承認並接受它,並作為一位
旁觀者不給予評判,不評判也就避免了情緒的泛起.
♥而情緒的泛動就影響和摒蔽了跟本體的聯繫和勾通,自然迷失了原本清 明的意識。
♥人面對各種事態,唯有保持清醒意識條件下才能以正確行為來對應它。
並且,處於當下狀態更是能夠吸取了本體的能量來支撐自己、強大自己,避免自身
陷於焦慮、害怕、痛苦等負面情緒當中不以自拔,並令自己可以坦然應對各種事態
及變化。
既然事實已經發生並存在了,我們為何不如實地承認它和面對它?
♥抗拒只會徒然增加煩惱和痛苦,如是地以自己的良知與理性來對應它,譬如,面對
惡劣事件的不可逆 轉情勢下,我們以不作回應和不支持它,只是以旁觀者靜靜地
觀察即可。
♥因為每一事物都會有其本身存在相應的能量限度,所以,它亦必自然會在耗盡能量
底下瓦解、崩塌及走向了滅亡。
任何事物、任何個人哪裡能夠是永恆的存在?所與性乃所與物的規定和限度。
可是,在日常生活當中,面對著跟自己相關的諸多事件時,我們總是情不自禁的
情緒泛起和湧動著;這是需要我們時時警覺的事情。
♥唯有警覺才會將即將泛起的情緒及時平息下來,才避免失卻平常心和理智,可以
令自己保持著清明意識來對應之。
♥所以,總的來說,其對當下事件臣服的實質就是對本體的服從。
因為清明意識的根源就在於本體的覺知中,而不為他物他事所左右和操控就是對
本體絕對服從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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