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的旅程--自由意志與天命(節錄)
Antoinette Moltzan 原著(光的課程 作者) / 杜恆芬 翻譯
摘自http://www.eugeneyeh.idv.tw/lightwork018.htm#head
現在讓我們來談談靈魂自我與天命。你的大我(I AM)、神我(God-Self)或靈魂必須學習、體驗及創造,並在地球上表達其自我,直到所有的欲望都能達到圓滿為止。如果你的個性自我或物質體的人類自我有著與靈魂相反的意圖,便無法臻致圓滿。
當你的個性自我過深地捲入在自己的欲望中時,便阻礙了你靈魂的創造。因此,只有在你理解自己真正的靈性本質,並渴望表達這一本質時,你才真正地踏上靈性成長的道途。然而,隨著初入道途而來的,便是個性自我與靈魂自我之間的矛盾與掙扎。
你的靈魂初次降臨地球時,對自己何以進入地球的旅程,何以有此機緣,有著清楚的覺知。這一旅程,是在自由意志中所做的選擇。這即是靈魂的天命。現在你已知道,屬於大我的那一部分的你是永恒不朽的。它從至高的造物主處取得力量、創意與創造性,它也是在這樣的意念中被創造的。
人類自我是你靈魂自我中的一另部分,雖已經歷過許多學習課程,仍在學習中。換言之,它尚未達到完美之境。它沒有善與惡的分別意識,純然受到它自身欲望所推動。
因此,為了使靈魂自我臻致完美,它必須經由人類的意識與身體來學習。當個性自我那一部分的你,瞭解靈魂自我一樣需要教導與指引時,你便會受到引導,在被引導中接受指引,使你的靈魂與個性自我踏上成長的旅程。
現在,這場戰爭與掙扎已開始。你那屬於人性的個性自我渴望停頓在目前的狀態中,而你的靈魂或大我則渴望表達它自身的創造本質,這是一場艱苦的爭鬥。
大我具有直覺與第六感的能力,能預知即將面臨的狀況與需要學習的課程。你可以學會隨著內在的動力向前邁進,以及釋放個性自我的混淆。你也可以學會將它導向靈性的道途。
你的小我知道走在什麼途徑上是你的天命。你的個性與思想會做選擇,也會有所錯誤,但是你生命的模式是天命所定,它為你們設置一些障礙,為的是使你們從中學習與成長。這些模式的設定來自因果的宇宙法則。你靈魂在前世所經歷的,決定了你這一生所需經歷的體驗。
當靈魂出體時,它從失敗中學習自己所需學習的功課。靈魂在重新投胎之前,通常會花很多時間在學習會堂(Hall of Learning)中為進展而學習一些必要的課程。在那時候它知道什麼情況是快速學習最好的機緣;什麼時候是重新投胎以學習必修之課的時候。
你選擇投生成為地球的生命;選擇你所投入的正確途徑。因此,無論你在地球的生命是什麼狀態,都是你靈魂的選擇。
如果你的靈魂遠離了愛的道途,便無法做正確的選擇;為了進展,你可能會被迫回到正確的途徑上。在你的生命中有些事物是預定的,譬如特定的夥伴、離開地球的時間,以及你的才智或特殊傾向。
天命是一個難以理解的思想理念。約翰加爾文是十六世紀時的思想改革家,他是法國基督教新教加爾文宗的創始人。他認為耶穌基督之名接受救贖之人是被選擇的光之子,是天國的繼承者。這意味著上主只選擇能接受這特定教義的特定靈魂,做為永恒生命的承繼者。因此,任何不在這教導下的靈魂便沒有成為光的機會。
這理念導致教會人士對其他思想體系的偏見與隔閡。直到現在,這種偏見才被破除。約翰加爾文對人類的天命有著洞見,但他的理解侷限在人的信仰上。許久以來,人類受著恐懼的牽制與驅策。現在,人類也許能對愛的學習有所理解。
天命是真實不虛的,它在宇宙法則之中。每一個靈魂都有靈性成長的機會。每一個靈魂都有成長到與父神成為一體的機會。所有的宗教都在教導著,愛是進入永恒生命的關鍵之基本真理。如果人類都能接受這一真理,便能從罪與輪迴的束縛中重獲自由。認知這一真理是你最終的天命。
正如我們前面所說的,命運是你生命的模式,在宇宙的因果法則下所設置的。呈現在你生命中的事物,是你前世生命中未了的因果。你的伴侶是提供你學習耐心、寬容、愛甚至是恨的友人。生命的伴侶可以是你的靈魂伴侶,也可以是能與你靈魂配對的人。
儘管在一般人的婚姻中,只有極少數的現象,其配偶是靈魂伴侶或能與靈魂配對的人。但這仍是人們的渴望與追尋。命運之所以提供你一些特定的因素,為的是鍛煉你去克服一些特定的狀態,使你達到平衡並進入恩寵的宇宙法則中。
然而,你往往不僅未能改正以往的錯誤,反而加重了因果。你必須學會以正確的起心動念與思想行為來對待每一個出現在你靈魂旅程中的靈魂,才能避免捲入更深的負面因果中。
當你能找到你的內在自我時,便能與那可以和你一起在愛中成長的人共同走在靈魂的旅程上。要知道,當你將自己交托在天父以及衪為你所做的計劃中時,一切都會圓滿。這是你的天命。
不要以你那受困擾的、障礙重重之心去盲目地追尋,轉向天父,並向祂說:我將我的靈魂、我的生命、我的一切交託在您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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