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常人極難知道的生命奧秘 -3



 




 


常人極難知道的生命奧秘 -3


 


1、靈魂之迷


靈魂是一種帶有陰性能量的光團,民間稱之為靈魂。佛教的專用名詞稱其為“第八識”,即“阿賴耶識”,屬於一種帶有陰性能量的神識,而無陽性實體。因此,凡人肉眼是看不見的,只有有天眼神通的人可以看見。靈魂出竅離開肉體後,可以看見自己的肉體以及身邊的人在做什麼。此時與他們已無法溝通,靈魂說話因無陽性的聲音,所以常人是無法聽見的。


 


此時,靈魂擺脫了肉體的束縛,非常輕鬆舒適,如釋重負。對於生前飽受疾病之苦者來說,是一種很大的解脫。靈魂出竅後絲毫也不帶走肉身的殘疾和病苦,但仍帶有一些前世疾病的信息。在剛離肉體的幾天裡,靈魂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多生多劫以來所造的一切身、口、意業因,以及多生多劫養成的一切習氣,如同程序,都儲存在第八識裡,靈魂無論轉世到哪裡,都會攜帶著這些信息。


 


因為靈體屬於陰性物質,陰性物質有穿透性,因此,靈體可以從人體和物體中穿過,感覺非常輕鬆自如。一般來說,人的靈魂被稱為“鬼”;動物的靈魂被稱為“妖”;小植物的靈魂被稱為“怪”;當眾生修煉到比較高的層次,有了很大的能量,而又未開悟,靈魂的心理意識如偏極一方,此時則稱為“魔”。這就是我們平時所謂的妖、魔、鬼、怪。長期以來,由於人們對他們不瞭解,肉眼看不見他們,但第六意識有時又會感覺到他們,有天眼的人有時也會看到他們,因此,人們常感到迷惑和恐懼。


 


其實,他們也和我們一樣是普通的眾生,只是我們對他們不瞭解而已。我們是以陽性為主的生命,他們是以陰性為主的生命,相互間不易勾通,才會產生恐懼。鬼都有五通,只是沒有漏盡通,因此,鬼對我們世間的事,幾乎什麼都知道,但在道理方面又是較糊塗的,也保存了多世以來的各種習氣。其實,他們每時每刻都與我們在同一體中,並沒有什麼可怕的。我們人的肉體和靈體本來就是陰陽互根,相互依存的。


 


2、中陰身


何謂“中陰身”?自死者斷氣,靈魂離開肉體後,至轉世投胎前的歷程稱為“中陰身”。這一中陰身的時間過程稱謂“中陰期”。靈魂本應是一個光團,沒有人身幻影之像,但由於生前執着肉體這個形象是我,故死後便有個“意生身”,即中陰身。只有大善和大惡之人,靈魂離體後,因能剎那間升降,則無中陰身。大善者可剎那間往生極樂或升入天道,大惡者則剎那間下至地獄,故無中陰期和中陰身。此時,中陰身是一團超光速的能量光團,極其輕靈敏捷,其智力是生前大腦的七倍。可以超光速穿透山河大地,於一念之間即可投生或到達他方世界。


 


此段時間不長,或七日,十四日,乃至四十九日。若在四十九日內未投胎,則輪為孤魂野鬼,極難超生。中陰身每七日為一週期,每七日即有一次轉世之機,因此,佛家的七七四十九天的助念,就是為了超度亡靈,助他免入惡道。


 


3、中陰曆程


中陰身在剛離肉體的幾天內,尚不知自己已經死亡。見親屬設供、埋葬或火化時方知自己已死。此時業力開始顯現,由於中陰身經常處於昏沉不能自主的狀態(由於業力的牽引),此時,無數的食人夜叉、野獸之靈、孤魂野鬼圍繞中陰身緊追不捨,如同鷹犬爭吃腐屍。由於中陰身不明白不生不滅之理,不知這種現象絲毫傷害不了真我法身,因此驚慌失措,恐懼萬分,到處逃遁躲藏。在這一過程中,一般要消耗二級能量。如果生前悟道,深知法身空而不滅之理,此時沒有恐懼,則不損或少耗能量。


 


如果生前修行的能量比較高,臨終時心識不迷,非常清醒,毫不昏沉,則無大礙。生前如能在夢中不迷,面對此境絲毫不懼,方有把握。


 


在中陰身遊蕩的49天之內,可交替見到五方佛界及各道之光,色彩亮度各不相同。五方佛光為極其強烈耀眼的藍光、清淨白光、金光、紫光、綠光;天道為微白光;人道為淺黃光;修羅道為淡綠光;地獄道為黑煙;餓鬼道為淡紅光;畜生道為淺藍光。


 


因佛光極其刺眼明亮,中陰身見到此光皆不敢直視,嚇得立即避開。而六道之光暗淡柔和,故願接近,因此又入六道。在六道之光中,自己生前身、口、意對應何道,中陰業力就感應何道,此時,中陰身之光的頻譜就對應何道。中陰身之光與此道之光頻譜亮度很接近,因同類相聚,因此,同類之光在此時就越顯而易見,故不由自主地投入了那一對應之道。如果對應人畜之道,此時顯而易見之光,正是你來世父母的行淫之光。


 


4、中陰身行進方向


中陰身以其生前善惡業力不同,可感受行進方向上升、下降或水平飄移。若生天界,中陰身頭部朝上直飛;如生前嚮往某一國,中陰身則平行橫向飛越,瞬間投生於某國;如投胎為畜牲,則向前直視;如投至地獄則頭朝下降落。


 


中陰身在行進中見景入境,若見天界宮殿,天神來迎,則轉生天界;若見豪華宅院,則投生富貴之家;若見山石洞窟,深洞穴巢,則投生畜牲道;若見寸草不生之荒漠、戈壁、地中淺洞,朽草枯根等,則轉生餓鬼道;若聞悲悽之聲,身不由已地被驅趕到昏暗之處,中陰身感到烈火焚燒,則投生火熱地獄,可能就是我們所謂的地心火熱岩漿之處;若見寒冰酷冷,則投生冰寒地獄,可能就是我們所謂長年不化的冰山、冰川及南北兩極的冰雪地帶或海底。


 


八、生命記憶中斷之謎


生命既然是不生不滅的,轉世的過程證明了生命有過去世、現在世和未來世。但是,人們為什麼記不得過去世的一切經歷,這確實是一個難解之謎。


 


生命是由陰性物質的靈體與陽性物質的肉體組合而成,生命的一切經歷和記憶都儲存在第八識(靈魂)中。第八識如同一個巨能數據庫,能儲存無窮無盡的信息。它調出信息的過程如同電腦,首先需要有充足的電能和電壓,才能使電腦啟動。


 


靈魂在轉世的過程中,中陰期間因被追殺而產生恐懼,要耗去一定能量。投胎之後,靈魂把攜帶的能量轉化為肉體各部位神識,所謂的三魂七魄等各臟腑神識,以及全身的每一個細胞內都分有神識。此時,靈魂原來攜帶的能量幾乎消耗已盡。


 


陰極生陽,以陽性為主體的生命誕生後,陰陽難以勾通,信息雖在,陰性能量不足,如同電壓不足,電腦無法使用,無法調出信息來閲讀。一旦在定中修出陰性功能,並達到一定能量,隨時即可查閲前世檔案。至於民間流傳的“黃泉路上喝了迷魂湯”之說,只是迷信和比喻,並非如此。


 


但是,在我們周圍,偶爾也能見到少數不忘前世之人。這種現象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特異功能尚未減退的幼兒。在性成熟之前,幼兒的“松果體”仍有透視作用,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事物。功能強一些的,還可以追憶自己過去世的經歷。


 


還有一些少數人,其中陰身在行進的路上比較清淨,沒有遇到餓鬼夜叉的追殺和纏繞,或者沒有遇到各種外界磁場的干擾,因未消耗能量,並投胎較快,因此,陰性能量較強,也可記憶起自己以前的事。在較偏僻的山村之間易出現這種現象。但由於城市中各種磁場干擾較多,因而不易出現這種現象。


 


另一種屬於“奪胎”現象。生前場能很強,突然暴死,中陰身轉世前未遇餓鬼夜叉追逐纏繞之恐懼,很少消耗能量。在孕母懷胎八九個月或臨生產之前進入母胎,趕走或控制原來胎內的靈魂(神識),可不受胎獄之苦。進入母體後,原胎中已有三魂七魄及各細胞神識,不必再消耗自己靈體所帶的能量,因此,陰性能量較足,出生後仍可記憶前世之事。但是這種現象較少,而且也難以自主去奪胎而入,也是因緣而生。


 


有些高僧大德及佛菩薩,為了來世間度化眾生,完成使命,因本具福報,可免受胎獄之苦,因此可以自選生母,奪胎而入,仍可保持過去的記憶和智慧,以備成人後度化眾生。


 


九、中陰解脫之捷徑


“中陰解脫法”是蓮花生大士所傳密法之一。蓮花生大士系觀世音菩薩、阿彌陀佛、釋迦牟尼佛三體合一,蓮花生身之體。他曾言道:“修而成佛眾皆有,無修成佛我獨有”。所謂不修成佛之法,即指“中陰解脫法”和“頗哇法”等。


 


前面已講過,中陰身在中陰期間可見各道之光,其中天界之光,明亮程度足以使人望而生畏。佛光更是難以形容,常人難以想像出它的亮度,如同億萬個太陽的凝聚之光,使中陰身不敢正視,立即躲避。如能毫不畏懼地勇猛投入此光,當下成就。


 


但修行人生前未見過此光,無任何心理準備,一見此光必然生畏。因此,“中陰身解脫法”就是讓你在生前做到心中有數,反覆理解,加深記憶,使程序反覆輸入在阿賴耶識之中,臨終只生一念:“毫不猶豫地直奔最強之光而去”。則可即身成就。


 


此法雖謂之“不修成佛之法”,但只是省去了長期吃苦修煉的過程,如果沒有對佛誠信的前提條件,仍無成功的可能。不信佛法者,根本無緣接觸此類捷徑佛法。信而不誠者,即使有緣接觸此法,但又不可能深信不疑,因此不能成功。其實,對佛與佛法的誠信,本身就是一個長期的修煉和磨性過程。


 


道家一生修煉金丹,佛家及其他門派修煉性光,其亮度及頻譜與佛光近似,就是要在生前常見此光,做到心中有數。生前如能修出性光,如日中天,常顯現於眉心,臨終與佛光合一則有一定把握。修出性光就等於已經拿到了登達彼岸的船票。關於“中陰身解脫法”和“性光修煉法”,因內容較多,並有專門書籍和修煉方法,修煉者可專門閲讀和修煉,在此不多贅文。


 


一般修行者,都把生命的解脫希望寄託於死後,在真正開悟者眼裡只有當下,只有此時此刻,從不把希望寄託於沒有把握的死後或來世。當下對生命的那一頓悟就是終極,當下對萬緣的徹底放下既是解脫,當下一法不見既是如來,當下一無所求就是大自在。因此,真正的修行者在修行路上絲毫不會懈怠,決不把精進推到明天,成功的希望就在於覺悟今生,把握當下。


 


 


 


轉載自


http://user.qzone.qq.com/972124366?ptlang=2052#!app=2&via=QZ.HashRefresh&pos=1319520397



1 則留言:

  1. 願新年的鐘聲帶給您滿年的豐碩與芬芳,跨年夜HAPPY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