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3日 星期四

法律常識~車上有聽CD者要知道哦!









法律常識~車上有聽CD者要知道哦!


 


咬住自己從夜市買盜版 CD 就對了啦 !不要說是朋友的,借的,也不要說自己燒的 CD .


六月份起強烈取締 ,大家牢記這些法律常識,有備無患。盜版的,還是少買一點。 


如果您有開車 , 就請您看一看吧 !! 總之就是說 ..... 遇到臨檢 咬住自己是從夜市買盜版 CD 就對了啦!不要說是朋友的,借的,也不要說自己燒的 CD .


 


----- 收到下面的一封信 , 請大家告訴大家


在下一位朋友最近被臨檢 ... 警察除了照例檢測酒精濃度以外,已開始會「請車輛駕駛配合打開音響換片箱」或「隨身攜帶的 CD 」!經在下友人詢問結果 : 主要用意在檢查是否有「盜版光碟」與「盜版 CD 」!舉凡音樂、軟體、作業系統等只要不是原版都將被告發!景氣低靡、時機壞壞,上路還是小心為妙 ... 


 


 IGS 一位 修過法律課程的同事陳述的;告訴大家幾個觀念 


 1. 警察如果沒有搜索票 , 根據 憲法第八條規定不能檢查你的行李箱  ------ 這點 還是對的! 


 2.. 如果你買盜版 CD 是那 種夜市買的光碟上還印有專輯名稱的那你慘了,鐵死無疑,依著作權法 93 條規定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 ------ 錯!! 妳會活得好好的! 著作權法及我國其他法律根本沒有處罰盜版的「購買」人 , 當警方問你光碟從哪來的?  如果他說他有合理犯罪的懷疑時,你一定要說是在夜市買的 !


第一:自己沒有任何刑事責任,頂多東西被當違禁品沒收(且可否沒收還有問題!) 


第二:夜市是流動的,你也不用舉證確定的購買來源。


 


但是,要注意,當有人問你買這塊光碟幹嘛用的?


1.一定要回答是要「在家裡」「供自己使用」的 。


2. 千萬別說是要賣或要租給別人的 (違反著作權法第 91 條第 2 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罪,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


3. 千萬別說是要借給別人的 (違反第 93 條第 3 款、 第 87 條第 2 款散布或意圖散布非法重製物罪, 處 2 年以 下徒刑) 


4. 也別說是公司或營業要用的 ( 違反第 93 條第 3 款、 第 87 條第 5款明知為非法電腦重製物而作為直接營利使用罪,處 2 年以下徒刑) 


5. 也不能說是要在社團或學校等公開場合 ? ( 違反 第 92 款非法公開播送、上映、演出、展示罪,處 3 年以下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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