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日 星期日

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仍可退費

 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仍可退費





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答案: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 天內",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 "六個月內 ",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
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都可以申請退費,但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

其實,健保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
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申請書見附檔)




健保局真的很
奸詐…,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
都只知道這個…,超過七天一般都不知可以退費,就目認倒楣了…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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