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8日 星期六

ㄚ財

ㄚ財



 




 


過年後,ㄚ財的馬麻跟我媽咪說


ㄚ財三十歲了


還沒吃過一天頭路、賺過一塊錢。


 過年


大家都是成年孩子包壓歲錢給父母,


她是包紅包給兒子。


 她包了兩萬,兒子嫌少


說沒法解決他的困難


她加了一萬


兒子說沒法解決他的經濟壓力


他爸爸 再加了一萬


算是勉強可以支應



您猜他兒子拿到壓歲錢做什麼去了?



他去買了一台iPad3


去新北投加賀屋泡湯


然後去紅豆食府晚餐


再去百貨公司買了一套法國進口內衣褲...


四萬元就這麼沒了




這人,能指望他什麼呢?


我請媽咪告訴財馬麻說:


顧好自己老本吧,免得到時當乞丐..


 


突然想到..龍應台在背影裡的這一段話:

 

 



「所謂父母子女一場,只不過意謂著,你和他的緣份,就是今生今世不斷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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