ㄚ財
過年後,ㄚ財的馬麻跟我媽咪說
ㄚ財三十歲了
還沒吃過一天頭路、賺過一塊錢。
過年
大家都是成年孩子包壓歲錢給父母,
她是包紅包給兒子。
她包了兩萬,兒子嫌少
說沒法解決他的困難
她加了一萬
兒子說沒法解決他的經濟壓力
他爸爸 再加了一萬
算是勉強可以支應
您猜他兒子拿到壓歲錢做什麼去了?
他去買了一台iPad3
去新北投加賀屋泡湯
然後去紅豆食府晚餐
再去百貨公司買了一套法國進口內衣褲...
四萬元就這麼沒了
這人,能指望他什麼呢?
我請媽咪告訴財馬麻說:
顧好自己老本吧,免得到時當乞丐..
突然想到..龍應台在背影裡的這一段話:
「所謂父母子女一場,只不過意謂著,你和他的緣份,就是今生今世不斷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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