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爸爸買,「想要」自己付
【游乾桂╱作家】
經濟嚴冬,我最想教孩子需要與想要的差別,那叫價值觀。
女兒訕訕的提出要求:「鞋子壞了,要買一雙!」
我定睛望一望鞋底,的確磨損了一個大洞,應該更換了。
我問明喜歡的品牌與價錢,撥了一通電話打探,開體育用品店的朋友並未進貨這款鞋子,但保證調得到貨,言明七折,他說專賣店不打折的。
我趕緊把成果向女兒報告,她卻回我:「已經約好球球的,今天就要去買。」
我算一算差價,高達一千元,就差三天,有必要花這一千元嗎?我臉色微慍表達我的感受。
事實上,這幾年來工作賺錢的確不易,我早有盤算讓孩子早點明白,家中的錢是怎麼來的?
兩個方向是我的收入來源,一是演講,二是寫作,大約都是薄酬,難以致富。
尤其是出版的書,以一本定價250元計算,初版版稅是25元, 我以簡單的算術讓她明白,25X10,25X100以及25X1000的答案,分別是250元、2500元、25000元。
我反問他,多嗎?說畢,我把一綑四十本的書綁好,放在她的手上讓她拎拎,並且告訴她,版稅正好一千元,如果當天想去買鞋,請順便帶去賣,得了一千元差額就可以購買了。
我走進書房,繼續未完成的稿子,十分鐘後她走了進來,告訴我決定:「爸爸你幫我買好嗎?」
也許她了解我的比喻了,我摸摸她的頭,希望真懂。
想要與需要,是我想提醒她的生活哲學,需要是一種必要,比方說,茶米油鹽醬醋茶,不吃會餓,不喝會渴,與健康有關的全算在列;想要的則是欲望了,沒有必要卻硬要,比方說,已經有了五雙鞋子,但是一經流行,再買一雙,其餘幾雙束之高閣,這就形同浪費。
我提醒兒女,「需要的」我付錢,「想要的」自己付,因為我非有錢之人。
能賺到錢是福分,必須珍惜,浪費就形同沒有賺錢。
我還說,錢只是媒介,有了它之後,應該通往幸福,否則就是賺到紙,賺到數字,外加忙碌、疲倦、壓力與心煩,即使如此還是滿足不了欲望的。
人的一生,需要真的不多,但想要的老是太多。
當時小三不盡理解我的想法的她,漸漸長大,就讀大學之後便明白了。
前幾天,我收到她的生日卡片,叮嚀我要注意健康,快樂一點,別太忙了,不用拚命賺錢,因為她會省吃儉用,設身處地替人著想了。
看來她已經會了數學,知道收入減去消費,得到(正數)的人,才能活得亮彩,
否則庸庸碌碌,汲汲營營,最後淪為工作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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