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6日 星期四

幸福在自己手中










幸福在自己手中 (網路文章)


    年紀漸長,愈來愈知道「幸福」的可貴,也慢慢了解一個人是否能夠擁有幸福,多半和他本身的個性直接相關,和他本身有多少財富,關係並不大;至於「幸福可遇是不可求」這種說法,更覺得荒謬了。
   
    幸福既不是遇到的,也不是求來的,它是心中一顆夢想的種子,需要用整個生命的熱情去用心耕耘灌溉,才能發芽;缺乏生命的熱情的人,沒有足夠能量,遇不到也求不到幸福。
 
    幸福,原來是「眾裡尋它千百度」,卻在自己內心的燈火闌珊處。

 

     小時候在經濟不甚寬裕的家庭中長大,看盡父母為錢勞苦奔波的窘境,一直相信「貧賤夫妻百世哀」,誤以為只有賺到足夠的錢,才能獲得幸福;但一個人或一個家庭,必須累積多少錢、擁有多少財富才算足夠呢?幾年前,當我決定要離開那份待遇及福利十分優厚的工作前,我問自己這個沉重的問題,母親卻給我十分輕鬆的答案:「我們一家三口,每個月只要新台幣兩萬五千元,就可以餐餐吃魚吃肉了。」

     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母親,對幸福的渴望只不過是和她的丈夫及兒子團聚,全家餐餐有魚有肉可吃,如此簡單而容易獲得幸福。這個答案,對當時的我而言,有極其關鍵性的影響。我終於在職場上脫離金錢的牢籠,得到「做自己想做的事」的自由。

 

     成立工作室幾年後,實現了一些小小的夢想,有了一點基礎的儲蓄。母親卻意外腦幹出血導致中風,從此失去自由行動的能力;這對一個幸福的家庭而言,是一次重大的打擊,所幸,我們全家人同心協力堅持要再站起來,陪伴母親度過生命的難關。

    父親扮演「生活看護」的角色,兩位已出嫁的姊姊也常回來充當「造型師」及「營養師」,我則兼任「司機及雜役」;幸福,不但沒有遠離,反而將全家人更親密地圍繞在一起。

 

    錢財並非完全沒有用,基本的生活開銷還是要顧到,但是,過多的錢財,真的沒有太多用途,它換不回健康,也買不到快樂;除了維持生活基本的條件之外,幸福,需要的是知足而感恩的心情,是敏銳而細膩的眼光,是自然而優雅的美感,是誠懇而體貼的自信。

    這些足以創造幸福、維繫快樂的條件,非關財富,但對某些已經被利慾薰心的人來說,可能比財富還更難獲得;畢竟,這是很內省的功夫,必須反求諸己,才能重新獲得。

 

    幸福是發自內在的感覺,不假外求;也不是可以靠別人給的。
   
    依賴別人施捨的幸福,如海市蜃樓般虛無的繁華,只是暫時的假象;很多人以為:幸福,是來自於愛你的人,其實,這是很危險的想法。如果你自己無法掌控幸福,而將幸福與否的關鍵,放在別人手上,對彼此而言,都是太大的負擔,也不公平!再說,又怎麼忍心讓愛我們的人,承擔這樣巨大的責任。

 

    幸福,是每個人心底的一口永不乾凅的活泉,流出來愈多、被舀走愈多,它愈是不停湧出,愈動愈有活力,愈給愈快樂。
  
    我們無法向別人要幸福的感覺,卻可以大方地給別人幸福的感覺;更奇妙的是,給出去,卻完全無損於我們本身擁有的幸福,反而會因為給出愈多的同時,獲得愈多幸福。

 

    世間能永恆的,唯有奉獻自己的力量去幫助弱勢之人,這才是提昇自己生命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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