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加薪的理由










加薪的理由


商業周刊 第1120期 2009-05-11 撰文者:何飛鵬




一個主管帶著不滿來向我抗議,他發覺另一個主管的薪水竟然比他高很多,而主管的範圍、業績竟然比他少。為此他覺得不公平,公司應該還他公道,否則他就要辭職。


另一個案例則是一個主管告訴我,他要給一個部屬加薪,理由是別的公司正在挖角,加五○%的薪水,希望這位部屬跳槽。所以要給他加薪三○%,以留住這個人。


這兩種加薪的理由我都不能同意,我花了很長的時間處理,才將這兩個案例搞定。


我告訴第一個案例的主管,別人的薪水是否比他高很多,不是他可以爭取加薪的理由。因為每一個人的薪資,都有其背景和原因,而且每一個人的薪資,都是獨立事件,單獨評定,我不接受比較式的加薪說法:因為別人如何,我也要比照辦理;因為別人加薪,我也要跟著加薪;因為別人的薪水比我多,我覺得不公平。


我很想告訴他,他指控的另一個部門的主管,雖然單位小,業績也比較少,但那個單位的困難度比較高,環境惡劣,要不是這個主管認真負責、創意十足,那個單位早就解散了。在我眼中,這個小單位的主管的能力、努力,絕對比他高太多了,薪水高絕對有道理。


我知道我如果說出真相,他一定受不了。所以我告訴他,薪水只能自己和自己比,不能和他人比。我歡迎他來和我談加薪,但理由只能是:我最近的工作表現比過去增長很多,我的工作分量、責任比過去多很多,我對公司的貢獻也比過去提高,所以公司應該給我加薪。


如果是這個說法,我絕對會認真考慮,而且這才是加薪的理由。至於別人的薪水高低,他不應該知道,就算知道,也不會是加薪的理由,因為每個人的狀況不同,無法比較。


我還解釋了公司薪水為何要保密,不可將薪水告訴別人,也不可打聽別人的薪水。理由是每個人對自己的評價都有過高的期待,而且會低估別人的貢獻,因此不太容易接受別人薪水比「我」高的事實,比較只會帶來不愉快,不會得到公平。所以我只接受自己能力、績效增加的加薪理由,而不接受比較的加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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