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車被拖吊時,重要權益!





車被拖吊時,重要權益! 





車被拖吊時,重要權益!


1.你的小ㄅㄨㄅㄨ還沒離開地面... 但是已經被警察綁好要吊了(不能算上架) 2.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 但是起吊機仍是在往上昇的階段 (不能算上架) 3.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 但是起吊機已經是在往上降的階段(已經上架) 4.你的小ㄅㄨㄅㄨ 已經放到拖吊車上了,(已經上架). PS:要記住喔.....這裡的上架階段的時間切入點是指當你發現你的車被拖掉當 時(車主出現)的那一瞬間為準....若警察(牠)不理會你的呼喊,一直到 3、4 兩 個階段才說你的車上架...不能下了....那是違法的喔.......可以告他....。 你可以打電話到 110 問該區的交通大隊分局,然後找他們的隊長....不必客 氣....,說:若當你收到罰單...。 你會去繳,但你會去告罰單上簽名的員警~刑法 125 條公務員濫權追訴處罰罪... 第一條第一款和第三款.....^^'.


※這一封信件是告知:


依照拖吊車作業規則,拖車到達違規車輛時,須按兩聲喇叭告知,還要吹哨示 警,違規車主若沒有出現,方可拖走,若執行拖吊車作業時違規車主出現,雖 然車輛已經上架,但車子若還沒有拖離開原停車位超過 2/3 以上必須放行。


如何對付拖吊車----


對付拖吊車 2 招~精采實戰


1.如何向拖吊車拗錢回來。(先撈 200 元)


車被違規拖吊走,趕快坐計程車比拖吊車早一步到拖吊場按法規保管費 200 元 不可收。 2 狠一點的再撈幾百元。 法規上被拖吊車的紅單應當場開立與隨車回場,但懶警察加上爭取時效拍照趕 快走人,紅單常未隨車回場。


在臺北市交警是重大違規。


當你領車時,嚴格要看紅單而沒開紅單時,要主任出來解決(退個 500 元), 否則 110 報案重大違規拖吊事件。這時該警吃不完兜著走,會反罵拖吊商沒處 理好 。500 元乃拖吊場自行吞下。


3.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有妙招。


畢竟大家都是~傻國民~他拖你車...你拆他牌...


很多拖吊車駕駛拿的是小型車駕照,而拖吊車駕駛至少必須使用大貨車駕照(道 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61 條),試想我今天有大貨車駕照,跟你去開小拖車到處找 案子累的半死。 一個月多少錢? 所以很多在路上跑的拖吊車根本就是~~~無照駕駛,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 21 條第 1 項第 3 款「持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連結車、大客車、大貨車 者處 6,000-12,000 元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所以下次當你遇見態度惡 劣的拖吊車司機要拖吊你的車輛時,無須與他爭辯,向當班的員警要求拖吊車 司機出示駕照(很容易賓果的)。 如果他拿的是小型車駕照的話,先請員警開他一張無照駕駛,再拆他車牌。 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繼續讓無照拖車 駕駛進行執行公務,你還可告他「瀆職罪」,(通常事情發展到此,拖吊車都會 放棄拖吊,逃之夭夭)。 大家多多轉寄...不要讓拖車的太囂張,怎麼樣,我們是不是也很機車! 不管你開車還是坐車,但我覺得這招還不錯用......。







1 則留言:

  1. 感恩前賢分享這麼重要的訊息
    我帶回家瑄傳囉
    [版主回覆08/11/2011 17:58:19]晚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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