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 水族店亂賣食人魚「什麼都吃」
【專案組╱台北報導】恐怖電影《3D食人魚》的兇猛食人魚,竟是水族地下市場珍品!《蘋果》調查,少數水族店業者私下販售各品種食人魚,玩家更可透過網路交易。農委會規定30多品種食人魚不得進口,但僅其中一種的食人魚禁止飼養、販售,形成食人魚在地下市場流通,卻無法可管的亂象。學者憂心,食人魚屬強勢掠食者,若遭棄養游入湖泊、河流,將嚴重威脅台灣生態環境。
食人魚又名食人鯧,原產南美洲亞馬遜河流域,兩顎短而有力,一口可咬破牛皮,更會成群襲擊、瞬間撕裂吞食比牠們大數十倍的動物;食人魚領域性極強,包括噪音、震動、捕撈等驚擾舉動,或是讓牠離水,可能會有快狠準攻擊回應,被認為恐怖水生動物之首。
屬於強勢掠食者
農委會林務局編印《保育類及入侵種動物鑑識圖冊》,指食人魚性情兇猛殘暴,會以鋒利尖齒瘋狂撕咬切割,屬強勢掠食者,危害本土水生物,包括南投日月潭、台中公園等地皆曾捕獲。
讀者黃先生向《蘋果》投訴,他玩水族多年,不解業者為何公開販售禁止進口的食人魚,他曾告誡孩子食人魚危及生態不能養,卻被反問:「為什麼不能養卻可以賣?」令他不知如何回答。他說,網上還有專門交易食人魚的論壇「B.S.食人魚生活館」(http://bs.ls2d.com),各類食人魚交易狀況活絡。
佯稱「虎魚」販售
《蘋果》實地走訪北、桃十多家水族店,發現有4業者販售食人魚,這些店家為避免查緝,多以「虎魚」稱呼,擺放在店內高、低處不顯眼角落,若非行家無從分辨。有業者還「教育」記者:「你不能說要買食人魚,那不合法,會被抓。」另有兩業者稱可透過管道代訂。
業者販售魚種包括黑紋紅腹、紅鰓鑽、黃鑽、胭脂及黑色食人魚(俗稱黑食)等品種,約千元至2萬元;其中桃園中壢的「水族城市」販售約30公分黑食,每尾1.3萬元,胭脂食人魚要3500元。老闆說:「這是最後一尾,賣完不賣。」北市水族店林立的「水族街」(即民權東路五段),其中「小黑的店」亦販售紅鰓鑽食人魚,每尾1600元。
「反正大家都賣」
另桃園八德市「水手水族」除紅鰓鑽,亦販售一批上百尾約3至4公分黑紋紅腹食人魚,每尾1200元;中壢「悠遊魚坊」黃鑽食人魚2700元、胭脂食人魚3000餘元。老闆稱,全盛時販售40、50尾食人魚。有店員告訴記者,「隨便養都會活且什麼都吃,小魚、泥鰍、肉片,死魚也吃。」去年電影《3D食人魚》上映後,食人魚詢問度飆高。
「水手水族」店長吳秉勳昨回應說:「我不知道犯法,反正大家都擺出來賣。」其餘業者,則未回應。
海洋大學水產養殖學系助理教授黃之暘說,食人魚可從下巴戽斗狀,背鰭與尾鰭間有片小小的脂鰭等處辨別,有些食人魚生命周期超過30年,若被棄養、放生,因其適應能力強,將以該地其他生物為主食,「對生態的威脅,後果難以預料。」食人魚恐怖之處在於牠會呈現瘋狂就食狀態,就算同類也會被吃掉。黃之暘說他自己在研究食人魚時,手指更被食人魚咬掉一塊肉,得送醫縫合傷口。
官:第一次聽說
農委會畜牧處處長許桂森說,食人魚中的黑色食人魚(學名:Serrasalmus rhombeus)在11年前已列為禁止飼養、輸出入動物,但其他食人魚品種非屬畜牧處管轄;民眾可請各地方政府協助查緝飼養、輸出入黑食,違者依《動物保護法》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有其他品種食人魚流竄地下水族市場,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則說,「我也是第一次知道有人飼養公告之外的食人魚。」他說,依《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食人魚是不得輸入項目,對飼養及販賣未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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