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7 09:36
教育部目前正修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將進修專校、進修學院的修業年限訂為五年。教育部並建議內政部修訂役男緩徵相關辦法,限定同一學制如修讀十年以上還未畢業,就須先當兵。
部分男藝人用延畢規避兵役,教育部長吳清基三月宣布將檢討修訂補教法,規定還未當兵的役男,修業年限就將受限,並考慮比照大學的七年為限。
但教育部最近邀集學者專家開會後,認為訂七年為限太長,一般進修學院及專校都是二年制,最長五年也該修得完;因此,決定修訂補教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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