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

首次申請護照 下月起須親辦


首次申請護照 下月起須親辦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6/24 02:55 鄭閔聲/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鄭閔聲/台北報導】



七月一日起,首度申請護照的民眾不能委託旅行社代辦,必須親自到外交部領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辦事處辦理。家住偏遠地區、不便前往的民眾,可先就近前往戶籍地縣市的戶政事務所進行「人別確認」,相關資料即可寄送領務局申請護照;未滿十四歲國人進行人別確認,須由已成年的直系血親或旁系三等內親屬陪同辦理。



目前民眾初次申請護照,可親自前往領務局及外交部各辦事處辦理,也可委託旅行社以團體形式送件,未來一律需親自辦理。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陳經銓說,首次申請護照親辦已於三月起試辦,全國廿二縣市、一二五個戶政事務所開闢人別鑑定窗口,近四個月,超過兩千五百人次使用這項服務。七月一日起,全國三六四個戶政事務所都提供人別鑑定服務,因戶政資訊系統限制,現僅開放民眾在戶籍所在地縣市辦理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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